法律博士 VS. 法學博士,香港三大法學院推薦,法學博士學制、入學要求&畢業出路

法學博士與法律博士是兩個唔同的學位,對於非法律專業的人來講,好容易會混淆呢兩個學位。呢兩個學位在入學要求、學習內容、畢業出路等方面都存在差異,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瞭解下法律博士同法學博士的差別以及香港三大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的對比。

法律博士 VS. 法學博士

法律博士

法律博士(JD)呢個概念起源於美國,它最初設立的目的是作為法學學士的替代學位。因為美國在本科階段並不開設法學教育,所以為咗區別於一般的學士學位,美國法學院將法學專業的基礎學位稱為“Juris Doctor(JD)”。不過,由於“Juris Doctor”用中文翻譯過來依然是“法學博士”,所以為咗以示區別,好多非英語國家都會規定一個專用翻譯名,例如中國大陸會將JD翻譯為“法律職業博士”,而在香港地區則採用“法律博士”呢個譯名。

由於法律博士在教學上更重視實踐,所以修讀期間唔會要求學生提交研究論文,但法律博士畢業的學生一般亦唔可以以博士(Dotor)自稱。

學制:2-3年

申請要求:擁有學士學位

畢業出路:

  • 律師:修讀完法律博士課程的學生,如果想在香港成為執業律師,需要再修讀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
  • 繼續求學:如果學生想留在學校成為教授,可以選擇繼續攻讀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

法學博士

法學博士(PhD或SJD)是傳統意義上的學術型博士,是法律專業領域最高級別的學位,修讀法學博士期間需要完成一篇博士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後方可獲得正式學位證書。

由於申請法學博士需要具有較高的學術水準,且畢業時亦要提交原創率高、學術貢獻高的學術論文,所以法學博士的入學要求會比JD更高、修讀時間亦都更長,以確保學生可以有足夠的能力同時間完成自己的博士論文。

學制:3-4年

入學要求:擁有法學學士&碩士學位

畢業出路:

  • 留校任教:法學博士教學模式以學術研究為主,所以大多數法學博士畢業的學生都會選擇留校任教。

香港三大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對比

1.香港大學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設有MPhil、PhD、SJD三種研究型學位,該校重點研究項目包括比較中國法、WTO與國際經濟法、法律與人文、公法、商法、公司法和金融法、知識產權與資訊技術、仲裁與爭議解決7大領域,想要報讀港大法律學院的學生可以根據自身研究興趣選擇研究領域。

香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可提供體驗式學習課程,學校通過與律師事務所、香港青年聯合會等機構合作的方式,令港大學生可以為公眾或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初步法律建議或進行普法活動,幫助學生在實踐中融會貫通自身所學的法律知識。

學制:

  • PhD3-4年
  • SJD3-4年

學費具體學費請諮詢香港大學

入學要求:

PhD

  1. 擁有法學學士或同等學位學歷&法學碩士學位
  2. 畢業於香港以外大學或機構的學生,如所就讀學校採用非英文教學,需提供以下英語考試證明:
  • 託福:593分以上(筆試)或97分以上(網考)
  • 雅思:總分7分以上且單課成績不低於6.5分

考核方式

獲得法學博士學位需要完成該校要求的必修及選修課程,撰寫並發表一篇50,000-60,000字的學術論文。

2.香港中文大學

在項目研究方面,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在商務法、刑法、法律史、國際法等領域都有優秀的研究成果出版;在教學方面,該校法律學院通過不斷更新課程、提供海外交流機會、開設模擬法庭等方式為學生提供理論與實踐並重的學習環境,旨在培養出具有批判性、創造性的專業型法律人才。

學制:3年,最長為7年(全日制PhD)

學費:HK$ 42,100(全日制)

入學要求:

1.學歷要求

  • 擁有法律博士學位(JD)或法學碩士學位(LLM),GPA成績3.0以上
  • 擁有高等教育機構認可、頒發的同等學位(包括非法律專業學位)

2.英語能力要求

  • 雅思7.0以上
  • 託福587分以上(筆試)或95分以上(網考)
  • 擁有以英語作為教學語言的學士學位證明
  • 擁有與上述證明效力相當的替代證書

考核方式:修讀該校法學博士期間需要完成一篇原創論文,提交並通過答辯後,即可獲得相應學位。

3.香港城市大學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的研究重點為商業與人權、中國法、合同法、行政法等領域。該校的教學使命是通過對法學領域各種理論的研究和創新,為各種社會問題的解決提供更有效的方案。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擁有豐富的教學資源,它們會採用課程教學、海外學習、實習、模擬法庭等方式幫助學生提高理論水準、實踐能力、辯論技巧等法學人才所需要具備的能力,以確保學生畢業後的綜合能力可以得到有效提升。

學制:4年(全日制PhD)

學費:具體學費請諮詢香港城市大學

入學要求:

1.學歷要求:擁有碩士學位、一級榮譽學士學位或相關同等學位

2.英語能力要求:申請人學士、碩士採用非英語教學語言的,需提供以下英語能力證明

  • 雅思(IELTS):7分以上
  • 託福(TOEFT):筆試595分以上或網考97分以上
  • 中國大陸大學英語六級(CET-6):520分以上

考核方式:完成法學博士學位要求的所有課程考核,提交研究論文並通過審核與答辯。

總結

由於香港地區法律教育體系參考的是英、美等國家的教育體制,所以對於法律博士(DJ)與法學博士(PhD或SJD)呢兩個學位會有嚴格的區分,而且入學要求亦存在差別,所以想要報讀相關法學課程的學生申請前,需要睇清楚香港三大法學院的具體入學要求,再根據自身能力、研究興趣等選擇合適的法學院進行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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